經辦人提供虛假材料變更營業執照代辦人承擔什麼責任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2.4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設立公司的時候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而辦理營業執照是需要提供相應材料的,申辦人提供的材料要真實有效,經辦人提供虛假材料變更營業執照的,代辦人如果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的,代辦人一般不承擔責任的,由經辦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TAG標籤:虛假 經營管理 營業執照 經辦人 變更 代辦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