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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股權轉讓有哪些程式?

一、進行股權轉讓有哪些程式?

進行股權轉讓有哪些程式?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範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併、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淨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登出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式才告完成。

二、股權轉讓中誰承擔稅費?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徵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綜上所述,在有限責任公司裡面,一些股東持有公司股份,如果不想繼續持有的,可以將股權轉讓。受讓人是公司其他股東的話,不用經過董事會批准,雙方只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到工商局辦理股東變更即可。股權轉讓可以是全部或者部分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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