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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股東會決議同意轉讓房屋嗎?

一、可以由股東會決議同意轉讓房屋嗎?

可以由股東會決議同意轉讓房屋嗎?

可以。但是章程沒有明確規定的話不需要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就可以決定了。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法作出的股東會決議具有法律效力,但股東會作出的決議應當做到決議程式合法、內容合法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否則就可能會影響股東會決議的效力。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二、股東會的決議 應包含哪些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因此如果股東大會決議轉讓房屋也是可以的。但具體要看轉讓的這個房屋是屬於比較大的事項,還是比較小的事項,如果只是把部分房屋的使用權轉移出去,那麼股東大會不決議也可以由董事會或者是執行董事都是可以決定的,股東大會通常參與的都是一些比較重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