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計劃草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普法法律網 公司經營糾紛 8.3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債務人的經營方案;(二)債權分類;(三)債權調整方案;(四)債權受償方案;(五)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六)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七)有利於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一條 TAG標籤:草案 公司經營糾紛 計劃 重整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