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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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能申請公司清算嗎

股東能申請公司清算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對公司債權債務予以清算。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股東能申請公司清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