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是否有權申請對公司清算 普法法律網 破產清算 2.4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司股東有權申請對公司清算,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TAG標籤:清算 公司經營 有權 股東 破產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