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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蓋章可否

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蓋章可否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跟分公司籤勞動合同蓋章可以嗎

是可以的;

分公司在未經集團公司授權的情形下,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於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這樣的情形下,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是應該由集團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經過集團公司授權的分公司,也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團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至於勞動合同蓋什麼樣的公章,本身並沒有多大的法律意義,因為蓋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團公司承擔責任的。在用人主體上,集團公司是唯一的,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因此,對於分公司的具體用人問題,主要在於集團公司對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