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是從產假開始算嗎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1.1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是。哺乳假是從寶寶出生後的第一天開始計算的,計算到嬰兒滿1週歲為止。根據是《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TAG標籤:工資福利 哺乳 產假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