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工資拖多久能打電話給勞動局?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法律並未具體規定拖欠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應該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為準發放工資。約定日期沒有發放的就屬於未及時發放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TAG標籤:勞動局 勞動糾紛 工資 工資福利 打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