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1.0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就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3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糾紛 員工 簽訂 期限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