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要如何要求賠償 普法法律網 學校侵權 2.0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幼兒園看管不利,是幼兒疏忽造成,則由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過錯造成的,則幼兒園與小朋友的父母承擔連帶責任。3、如果小孩摔傷純屬意外。雙方皆無過錯,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學校侵權 受傷 損害賠償 幼兒園 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