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罰抄算不算犯法 普法法律網 學校侵權 2.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老師對於違反紀律的學生罰抄屬於變相體罰。學生可向學校領導和教育部門投訴反映,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TAG標籤:算不算 罰抄 老師 犯法 學校侵權 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