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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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名字和工商執照名字侵權

商標名字和工商執照名字侵權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認定好的商標名字是否侵權




    認定一個好的商標名字是否侵權的因素主要有: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觀惡意導致權利衝突發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較多情形下,仍是由於一方惡意搭便車,以牟取不正當利益所致。因此,審查被告的主觀過錯、主觀惡意對侵權判斷是十分必要的。



    2、是否相同或相似,並造成混淆當事人所經營的商品與商品之間、服務與服務之間、商品與服務之間是否相同或類似,並造成混淆和誤認,亦是判斷侵權構成與否的重要因素。在判斷時,既要對爭議的主要部分進行對比,又要結合整體進行判斷。



    3、標識應當具有一定的顯著性,如果是一般的經營者和普通的消費者都普遍認同的通用名稱,一方當事人就不享有獨佔的權利,也不能排斥其他經營者的合法使用。



    怎麼樣算是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從我國商標法規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是造成損害後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後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二是行為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三是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係,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觀上的狀態,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一般情況下,行為人非法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反向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在認定是否侵權時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要件;而對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認定是否侵權時不以行為人主觀上過錯為要件。



    綜上所述,公司或者社會主體想要在經營過程中能夠保證自己的產品在推廣出去後可以及時被人們所牢記,就需要一個好的商標名字,但是註冊商標的過程中也需要避免與其他品牌發生衝突,否則讓消費者產生誤解的情況會被認定為是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