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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別人的名字做商標算侵權嗎

一、如果用別人的名字做商標算侵權嗎

如果用別人的名字做商標算侵權嗎

《商標法》沒有明確禁止將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請註冊為商標,但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註冊商標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所謂的在先權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標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也包括姓名權、肖像權等人格權。

第十條一款第八項也規定“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內用”,如果搶注的名人姓名商標會引起社會公眾的混淆誤認,也可以使用本條款來保護。

如果是用自己姓名進行註冊,是不會涉及侵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當事人主張訴爭商標損害其姓名權,如果相關公眾認為該商標標誌指代了該自然人,容易認為標記有該商標的商品系經過該自然人許可或者與該自然人存在特定聯絡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商標損害了該自然人的姓名權。當事人以其筆名、藝名、譯名等特定名稱主張姓名權,該特定名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與該自然人建立了穩定的對應關係,相關公眾以其指代該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援。

二、網站註冊商標是否侵權?

1、如果繼續使用原商標屬於侵權。

2、可以嘗試通過提供設計草稿(這裡牽涉到著作權,稍後詳細說明)在法律上申請爭議已註冊商標。

3、如果商標標樣與設計草稿完全相同,主要是指文字字型,圖案設計。則已註冊商標涉嫌惡意搶注,構成不正當競爭

4、知名商標和普通商標一樣,在獲得註冊的情況下方可獲得保護。知名商標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主要是指在行業領域內的排名,以及在同行業業內人士的知曉程度。(知名商標如果準確定義稍後詳細說明)。

關於商標侵權,如果可以確定對方的商標構成了侵權的話,建議儘快儲存好相應的證據,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要是對方拒絕做出賠償,商標權人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投訴或採取法律措施,提起訴訟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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