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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顧問合同

風險管理顧問合同

風險管理顧問合同

風險管理顧問合同 {子問題開始}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子問題開始}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聘任乙方作為甲方的獨家風險管理顧問,乙方接受擔任甲方的獨家風險管理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子問題開始}一、合同目的

通過訂立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風險管理和各類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採取科學、有效的專業技術管理各類風險,規避、轉移各項損失。乙方在完成甲方專項委託事務後,以自願為原則,可以為甲方提供更多的保險經紀服務和風險管理諮詢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和應得利益。

{子問題開始}二、風險管理顧問的服務內容

1.為投保人提供防災、防損或風險評估、風險管理諮詢服務。

2.為投保人擬定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

3.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協助辦理理賠。

4.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人索賠。

5.中國保監會許可,經乙方總公司授權的其他業務。

{子問題開始}三、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兩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任何一方決定不再延續本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外一方。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自期滿之日起自動延續兩年。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各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子問題開始}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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