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轉讓的合同
酒店轉讓的合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酒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市路號的酒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對所轉讓的酒店具有合法產權,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使用中所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二、轉讓期限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限內,房屋租金不得漲價。
三、轉讓費與年租金的支付方法:轉讓費¥萬元和年租金萬元,共計萬元整(大寫:)。首付萬元整,餘下部分在年月日前付清。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接手前該酒店的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再轉讓,轉租的權利,其轉讓費歸乙方所有,並應提前通知甲方。
七、如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在租賃期間如遇政府規劃,國家使用拆遷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就酒店的裝修賠償問題向有關部門索賠。
八、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的問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九、甲方應保證出租房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合格證書影印件。
十、轉讓後酒店的現有裝修、裝飾及其它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