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科扣車多久放車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2.3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TAG標籤:事故 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事故 科扣 放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