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個人賣車需要什麼手續

個人賣車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2、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3、機動車登記證書;4、機動車行駛證;5、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來歷證明;6、機動車查驗記錄表;7、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個人賣車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機動車行駛證;(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