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疫情期間能審車嗎

對於近期駕駛證有效期滿需要換證或者需要參加審驗教育的駕駛人,可以視抗疫情況延期,疫情解除後,請駕駛人儘快換領駕駛證、參加審驗教育。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按規定應當接受安全技術檢驗的,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統一延期。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門將不予進行處罰。對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等原因,導致駕駛證可能被登出的,將統一延長登出期限。疫情防控結束後,車主儘快辦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疫情期間能審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