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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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合同都不成立嗎?

違法合同即違背了法律法規等規定定製的合同,該合同是否有效需要依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判定。比如說該合同如果違反了法律法規對強制性規定,則該合同認定為無效;如果該合同違法情節輕微,且經過法院判定其合同可能會有效,但是效力可能不高。

違法的合同都不成立嗎?

無效合同即簽訂的合同有法律規定的無效的情形的,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的情形:

1.以脅迫等欺詐的手段與他人訂立合同,或該合同侵害了國家或者是他人的利益。比如行為人想獲取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與其協商得不到同意,故以殺害他人作為危險要求與其簽訂智慧財產權轉讓是協議,在此情況下智慧財產權人並沒有原因將自己的權利轉讓的意圖,其行為是迫於害怕才產生的,雙方簽訂的合同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所以該合同為無效。

2.如果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串通,為了謀取不法利益或者是侵害國家利益。

3.簽訂的合同為虛假合同,其存在的價值是為了掩蓋真實的合同,虛假合同其實也並非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達,其真實的意思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該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

4.損害公共利益的合同,應屬於無效合同。

5.違法法律或者是相關規定的強制性禁止規定,只要是觸犯了該條規定,不論簽訂者是出於主觀的故意還是客觀不知情,無意所為,均認定為無效。因為該規定是經過法律嚴格要求的,一旦觸及,可能產生的後果比較嚴重,造成的情節可能不可估量。合同認定為無效,不一定相關的條款也無效,一般合同簽訂的條款根據具體的情形進行判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而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而合同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完成了要約和承諾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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