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律師解答

違法的合同可以成立嗎

日常生活中,當我們與他人針對某種交易或行為協商一致並通過簽訂合同來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從合同成立到合同生效是一個過程,二者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完成了要約和承諾的過程。所以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內容符合一般合同要件,合同即為成立。但是合同成立後,若出現《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規定的五種無效情形,

違法的合同可以成立嗎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合同無效。

綜上,合同內容、標的等違法,並不影響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範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條 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