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合同的時效是3年還是1年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1.3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撤銷合同的時效是1年,特定情形下是5年。如果所訂立的合同存bai在撤銷的事由,而且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撤銷事由,當事人要主張撤銷合同的,則應該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如果雖然存在合同撤銷事由,但債權人不知道的,則債權人如果在該撤銷理由成立後的五年內知道的,可以隨時行使撤銷權。 TAG標籤:時效 合同 合同事務 撤銷 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