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合同多久未支付保險費合同失效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2.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TAG標籤:保險費 合同事務 支付 人身保險 合同 失效 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