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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企業少繳稅款怎麼罰款?

一、我國的企業少繳稅款怎麼罰款?

我國的企業少繳稅款怎麼罰款?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和個人未及時繳納欠稅,不僅要納入信用檔案,更重要的是各地國稅官網、地方媒體、辦稅場所都可能會見到或者企業的身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縣級以上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將納稅人的欠稅情況,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路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告。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欠稅逾期不交還要遭罰款,就是這麼嚴重!

二、企業多交了稅款該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後有餘額的,退還納稅人。”

辦理退稅的納稅人在前往稅務機關辦理該業務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退(抵)稅申請表》,非自然人需加蓋公章;

(2)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影印件;

(3)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如多繳稅款既涉及國稅相關稅種,又涉及地稅的。在國稅完結退(抵)稅審批流程後,攜審批通過的《退(抵)稅申請表》至地稅視窗辦理退稅事宜。(具體諮詢當地稅務機關)

我國是納稅大國,只要有收入,並且達到徵稅起點,都必須繳納稅,個人一般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徵收點的不同,稅率的不同進行計算徵收,國家也是比較人性化的,收入比較低的個人或者是企業不要求繳納稅的,但是如果是國家要求繳納的,都是要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