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如何處罰 普法法律網 其他侵權律師解答 2.3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處罰 損害賠償 註冊商標 侵犯 其他侵權 專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