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遭到損害的侵權之訴的時限是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2.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TAG標籤:多長時間 損害賠償 人身侵權 時限 之訴 侵權 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