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校打架受傷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1.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未成年人在學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由監護人給予對方賠償,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它有沒盡到監護管理的職責,如果沒有盡到監護管理的職責的,則學校也要承擔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TAG標籤:在校 打架 人身侵權 學生 損害賠償 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