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構成要件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3.0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其構成要件只包括:1、存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行為。2、存在損害事實。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與財產損失。3、危險作業行為與損害事實間存在因果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條,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人身侵權 要件 損害賠償 損害 致人 侵權行為 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