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糾紛可否協議仲裁解決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2.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侵權糾紛涉及財產權益的可協議仲裁解決。1、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2、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仲裁法》第二條《仲裁法》第三條 TAG標籤:糾紛 協議 損害賠償 人身侵權 可否 仲裁 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