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違約責任賠償標準 普法法律網 消費權益律師解答 2.3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團隊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應當立即通知旅遊者,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1、出發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2、出發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3、出發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4、出發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5、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TAG標籤:旅行社 損害賠償 違約責任 消費權益 賠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