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條的精選法律百科

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

2023-02-25
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
你好問一下《工傷保險條例》的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你好問一下《工傷保險條例》的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2024-01-13
你好問一下《工傷保險條例》的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
保險法釋義第三十七條

保險法釋義第三十七條

2023-11-28
人身保險法中的保險利益【為您推薦】米林縣律師隴川縣律師潼關縣律師和政縣律師郊區律師五原縣律師定日縣律師保險法分為財產保險法和人身保險法,財產保險法中的保險利益因為具有財產性,而財產就有其固定的、可衡量的價...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2020-10-18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2023-02-25
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的內容包括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什麼?

2021-05-19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是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果違反本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
交通法規第三十七條

交通法規第三十七條

2023-11-26
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如何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全部內容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全部內容

2023-04-27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全部內容一類放射性物品啟運前,託運人應當將放射性物品運輸的核與輻射安全分析報告批准書、輻射監測報告,報啟運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收到備...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刑訴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刑訴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2024-01-13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刑訴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的詳細介紹。從中可以得出,刑訴法三十七條確立了律師的通訊權和會見權,但由於種種原因導致律師與被告人之間的通訊缺陷,本文對此也提出了幾點建議。如果你對刑訴法三十七條等問題...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

2023-04-14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
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

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

2023-11-26
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如何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
江蘇省XX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是什麼?

江蘇省XX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是什麼?

2024-01-08
江蘇省XX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是什麼?專業分析: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大氣顆粒物汙染防治工作評估和考核辦法,定期對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大氣顆粒物汙染...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2023-11-28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2023-11-26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是什麼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對於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如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如何

2023-12-30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如何1、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2、海關可...
交通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交通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2023-11-26
2023自願解除收養關係需要什麼手續呢?收養關係終止的原因有二:一是收養人或被收養人死亡,因主體缺位而自然終止;二是收養關係依法解除,通過法律手段而人為地終止。就法理而言,因死亡而終止的,以收養關係為中介的其他親屬關係...
訴訟保全第三十七條

訴訟保全第三十七條

2023-11-26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是什麼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對於犯...
保險法的第三十七條

保險法的第三十七條

2023-11-28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解釋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解釋

2023-04-17
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到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

2023-04-17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要罰錢?此條款沒有規定罰款問題第三十七條【調查程式中的執法手段及相關人員的義務】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解讀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解讀

2023-11-26
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的內容包括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仲裁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仲裁

2024-03-03
《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專案評審實施細則(暫行)第三十七條什麼內容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專案評審實施細則(暫行)第三十七條什麼內容

2024-01-08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專案評審實施細則(暫行)第三十七條什麼內容專案的後評審。根據我行《專案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專案後評審的有關規定,專案評審部選擇有一定代表性的專案開展貸款專案的後評審工作,即對專案執行情況、...
《物權法》第三十七條

《物權法》第三十七條

2023-11-29
《婚姻法》第四章中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是什麼??《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第二...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2023-04-17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要罰錢?此條款沒有規定罰款問題第三十七條【調查程式中的執法手段及相關人員的義務】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