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罰金不交怎樣執行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0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依據上述規定不主動繳納,會被強制執行。 TAG標籤:刑事案件 刑事處罰辯護 罰金 執行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