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禁漁期捕魚的如何判刑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在休漁期捕魚,最高可以處罰款10萬元。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或捕撈水產品,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禁漁期 捕魚 刑事辯護 長寧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