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怎麼判刑活動罪怎麼判刑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判刑 犯罪 刑事辯護 資訊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