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剝奪權利終身是多少年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3.9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律依據】《刑法》第五十七條,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TAG標籤:剝奪權利 刑事犯罪辯護 終身 刑事辯護 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