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支行政處罰標準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3.5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非法持有槍支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非法 行政處罰 刑事辯護 槍支 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