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指故意隱匿、故意銷燬有法定儲存義務的會計憑證和帳簿、財務報告,情節嚴重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之一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財務會計 銷燬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會計憑證 帳簿 隱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