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緊急避險是怎麼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5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十一條 TAG標籤:避險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緊急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