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能構成累犯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能。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犯第一個罪的時候未滿十八週歲,即使犯第二個罪時已滿十八週歲,也不構成累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TAG標籤:未成年人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累犯 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