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再次犯罪是否構成累犯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6.4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構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犯第一個罪的時候未滿十八週歲,即使犯第二個罪時已滿十八週歲,也不構成累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TAG標籤:刑事辯護 未成年 刑事犯罪辯護 犯罪 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