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後再犯罪的能否構成累犯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判處緩刑後再犯罪的不構成累犯。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而判處緩刑的人實際上並沒有執行刑罰,所以不能構成累犯。 TAG標籤:犯罪 刑事犯罪辯護 緩刑 刑事辯護 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