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與賄賂區別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9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具體區別是:一、借款有正當、合理的借款事由。賄賂沒有正當、合理的借款事由;二、借款不是相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利益。賄賂是相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利益;三、借款後有歸還的意思表示及行為。賄賂收取後沒有歸還的意思表示及行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TAG標籤:刑事辯護 借款 賄賂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