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構成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7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確定構成過失損壞公用電信設施罪:1.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2.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3.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4.犯罪客體是與通訊相聯絡的公共安全。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刑事辯護 設施 過失 刑事犯罪辯護 電信 損壞 公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