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聽證是怎麼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許可 2.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TAG標籤:行政類 行政許可 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