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行政處罰的證據形式是什麼

證據包括以下幾種:

行政處罰的證據形式是什麼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證人證言。

(四)視聽資料、計算機資料。

(五)當事人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上述證據,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關於證據的規定,並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2011修正)》 第二十三條

 辦案人員應當依法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證據包括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證人證言;
(四)視聽資料、計算機資料;
(五)當事人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上述證據,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關於證據的規定,並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