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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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有哪些

醫療事故處理可以有三種方式:
一是醫患雙方自行協凋解決;
二是衛生行政部門解決;
三是通過訴訟解決。
這三種方式的順序既不能顛倒,也不能並行,而是有先後次序的,即首先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其次是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再次是經人民法院受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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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