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什麼是同時履行抗辯權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什麼是同時履行抗辯權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律師解析:同時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之權。構成要件:
一、須有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二、須雙方互負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三、須對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提出履行債務;
四、須對方的對待給付是可能履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