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之債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8.3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TAG標籤:之債 不當得利 債權債務 債務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