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加入是連帶還是共同償還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1.1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債務加入是承擔共同清償的責任,而非連帶責任。債務加入下承擔人的債務,是與原債務並立的自己債務。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明確拒絕的,債權人才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民法典》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TAG標籤:債務債權 債務 連帶 債權債務 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