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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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拿抵押房出售構成欺詐嗎

業主拿抵押房出售構成欺詐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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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託拍賣的抵押房過戶問題

拍賣公司接受委託時,在委託人不能出示房產證原件的情況下,不能接受委託,即便接受委託拍賣,也應當告知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實,否則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建議聘請律協助處理。在解除抵押關係時再支付拍賣標的款,通過協調會處理好。